中水回用水质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的关系

  回用水水质标准是保证用水的安全可靠及选择经济合理水处理流程的基本依据。国家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制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一系列水环境质量标准。回用水质要求与水环境质量标准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并规定了不同水功能区的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的标准值。该标准还规定排污口所在水域划定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洄游通道及混合区外水域使用功能。显然,回用水的使用及其最终排放必须保证不影响受纳的环境水体的使用功能,因此,水环境质量标准是设计回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考虑因素。由于回用水的使用目的、使用场地及最终纳污水体等情况相当复杂,目前国内尚无系统完整的回用水水质标准,对有关水质要求应该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在设计回用水水质标准时,还必须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人工回程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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