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中用户对供水的要求

用户对供水的要求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供水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为此,21世纪初的村镇供水首要目标是为广大农村群众和村镇居民提供安全、方便的饮水,保障村镇企业生产用水,以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因此,村镇供水系统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它必须保证以足够的水量、合格的水质、充裕的水压来满足用户,既要满足农村和村镇近期用水的需要,还要兼顾到农村和村镇今后的发展。

根据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不同要求,用水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农村饮用水

农村饮用水是村镇居民生活用水、畜禽饲养用水、村镇工业生活用水及公共建筑用水的总称。农村饮用水与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有着重大关系,解决农村饮用水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因素很多,随着当地的气温、生活习惯、房屋卫生设备条件、供水压力等的不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也有所不同,如村镇工业从业人员的生活用水和沐浴用水,由车间性质、劳动条件及卫生要求确定;公共建筑用水(包括生态环境用水)量由村镇性质、规模大小、公共设施的发展、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气候等因素确定。

由于农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用水量将不断增长.给水系统应该随时满足发展的需要。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关系到人体健康,必须作到外观无色透明、无臭无味、不含致病微生物,以及其他有害健康的物质。在我国,农村供水水质必须符合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从感官性状、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等方面,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见本书第六章表6-1。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1991年5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联合颁发了《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规定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分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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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用户使用上的需要,生活用水管网必须保证一定的水压.通常叫做最小服务水头(从地面算起),其值根据供水区内的建筑物层数确定:一层为10M,二层为12m, 二层以上每加一层增加4m。至于村镇内个别高层建筑,一般应另行解决水压问题,为此而提高整个管网的水压,是不经济的。

二、村镇企业生产用水

村镇企业生产用水主要是指村镇企业生产过程中用水,如纺织厂和造纸厂的洗涤、空调、印染等用水,机械设备等冷却用水,锅炉生产蒸汽用水,食品工业用水等。 
工矿企业部门很多,生产工艺多种多样.而且工艺的改革,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等都会使生产用水的水量、水质和水压发生变化:在设计村镇企业供水系统时,应参照以往的设计和同类企业的运行经验,并通过实地调查,来确定需要的水量、水质和水压。

三、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量主要考虑小城镇、工业企业、学校及农贸市场集散地等的消防用水,只在发生火灾时才从给水管网的消火栓上取用。消防用水对水质没有特殊要求,消防时最不利消火栓处的水压一般不得低于10m。

除了以上用水量外,还要考虑小城镇道路洒水、绿地浇水用水量(市政用水量)。该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种类、绿化、气候、土壤及当地条件等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该用水量将随着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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