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量变频供水设备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识

  1.1. 设备标牌标识内容应包括:

  a)制造厂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编号;

  c)出厂日期;

  d)设备主要参数,包括额定扬程、额定流量、水泵台数、额定功率、气压水罐容积和外型尺寸等;

  e)标牌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f)产品标准号。

  1.2. 设备运输包装箱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编号;

  c)出厂日期。

  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2、 包装

  2.1. 控制柜及矢量泵组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和JB/T 3085的规定。

  2.2. 气压水罐的包装应符合JB/T 4711的规定。

  2.3.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b)电控系统原理图、接线图;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装箱单。

  3、 运输

  3.1. 电控柜及矢量泵组的运输应符合GB/T 13384和JB/T 3085的规定。

  3.2. 气压水罐的运输应符合JB/T 3085的规定。

  4、 贮存

  设备宜放在室内干燥、通风良好且无腐蚀性介质环境中,如露天停放应有防雨、防晒及防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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