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技术要求

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技术要求

1、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2、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及组件,包括管材、水泵、阀门等与水直接接触的过流部件应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卫生防疫要求,不能对水质造成污染。

3、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启动时,泵吸水口压*力下降值不得超过0.02Mpa。

4、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防负压、防空气污染水质的功能。

5、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由泵吸入口压力控制的自动开停功能。吸入口压力低于0.20Mpa时自动停泵,吸入口压力达到0.22Mpa时自动恢复运行。

6、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自动随户内用水状态而变换的休眠和唤醒功能。

7、使用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时,水泵进水口前必须安装符合国家建设部CJ/T160-2002标准要求的倒流防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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