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一、卫生管理

1、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2、二次供水产权或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组织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维护,且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清洗消毒。

4、二次供水单位须持有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书及专业水池清洗队伍提供的有效水池清洗记录,以便卫生监督部门检查。

5、二次供水水质异常或发生供水污染事故时,设施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日常生活用水,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一般卫生要求

1、二次供水设施周围保持环境整洁,要有很好的排水条件。

2、二次供水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所用材料及内防腐涂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严禁采用冷镀管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塑料管等作为供水用材料。

3、通过设施所供出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二次供水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1、二次供水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防护罩。水箱入口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工作的需要;入孔应高出水箱(池)面10-20厘米,并加盖(反扣式)上锁;水箱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排水管要设在水箱底部,以利于清洗,彻底排泥与放空;水箱的进水孔、排污管应有密封防护措施,溢水管的开口有防护网罩,溢水管与排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应加逆水防污阀,防止污水倒流。

2、二次供水设施完备并定期检修,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水管道直接连接。

3、楼顶水箱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低位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溢水坑、化粪池、污水沟、堆放垃圾和有毒有害物品等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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