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用水量计算

设计用水量是指村镇供水系统在设计年限达到的用水量,设计年限应符合村镇总体规划,近期和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一般近期宜采用5〜10年,远期宜采用10〜20年。

设计用水量主要由下列各项组成:农村和村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村镇企业生产用水量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组成。

在设计年限内供水系统各种用水量计算方法见表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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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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