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水管渠是指从水源取水口到水厂和从水厂到给水管网的管道或管渠,尽起输水作用,不沿线配水。
输水管线应当尽量缩短,减少占用农田,便于管渠施工和运行维护,保证供水安全,输水管应采用双线供水。
输水管渠的输水方式可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水源低于给水区,例如取用江河水时,需要采用泵站加压输水,根据地形高差、管线长度和水管承压能力等情况,有时需在输水途中再设置压泵站;第二类是水源位置高于给水区,例如取用蓄水库水时,有可能采用重力管渠输水。
GBJ 13-8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规定,从水源至村镇水厂或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平均时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当长距离输水时,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计入管渠漏失水量。
向管网输水的管道设计流量,当管网内有调节构筑物时,应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条件下,由水厂所负担供应的水量确定(输水管道的设计水量应为最高日最髙时供水量减去由调节构筑物每小时供应的水量);当无调节构筑物时,应按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确定。当输水管渠负有消防供水任务时,应分别包括消防流量。
输水管渠应按输水干管任何一段发生故障时仍能通过规定的事故用水量来设定。其中:城镇的事故水量为设计水量的70%;工业企业的事故水量按有关工艺要求确定。当负有消防给水任务时,还应包括消防水量。
输水管渠计算的任务是确定管径和水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