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次供水的管理精神和范围

  (一)上海市政府关于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体制的主要精神。

  政府《实施意见》规定,一是供水企业负责己完成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工作,实现管水到表,负责对符合改造标准的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直接验收接管。二是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性质不变,仍为业主所有。三是水泵运行费仍由物业企业收取,水泵运行所发生的电费仍由物业企业按原渠道支付。四是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由供水企业负责,上述费用在今后的价格调整中逐步理顺。五是本次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具体工作由各区房地资源局或区建委负责,供水企业参与和配合。六是本次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由政府、住宅维修资金、供水企业各自分担统筹解决。七是今后二次供水设施再次改造或大修费用由居民住宅维修资金承担。

  (二)上海市二次供水管理模式研究有着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本市已普及抄表到户,供水企业较早时期已与“自建建设”内部用户建立了供用水合同。与此同时,政府《实施意见》对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已作了明确細定,即:供水企业管水到表。为此,本课题研究的管理模式前提是:供水企业在全面接管二次供水管理后,采取何种适合上海实际情况的二次供水管理方式。

  (三)二次供水管理范围和主要任务。

  1.管理范围:通过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和验收,供水企业将接管上海市中心城区原由物业企业负责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具体设施包括水箱、蓄水池及其附属设备;泵房内的生活用水设备包括生活供水机泵设备、供水管道和各类阀门及其附属设备;住宅建筑物的总进水至表前阀门前端为止的公用供水管道、水表箱和各类阀门等。

  2.主要任务:供水企业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后,将通过专业化管理,切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切实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和服务供应符合标准。一是做好建章立制;二是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三是实施巡检制度;四是确保水箱、水池安全卫生;五是做好水泵维修养护;六是建立服务网络、合理设置站点;七是严格执行规程;八是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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