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计的一般要求

  1.泵房设计

  ⑴根据与供水企业共同确定的供水设计方案,进行泵房内增压设施的设计。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系统应根据住宅高度进行分区,一般7层以上每增加10层为—个分区。各分区中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0.55Mpa;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宜设减压设施;各分区中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不应小于0.1Mpa.

  (2)生活水增压泵房要单独设置,与消防泵苈隔幵,具有独立的门窗关锁;泵房门尺寸应考虑设备进出需要;地坪基础根据安装要求设计;内墙应粉刷,有独立照明;进出泵房应有良好的通道。

  (3)增压泵房尺寸:增压泵房应合理布置,除应考虑水箱或稳流罐、管线、控制柜等设施外,还应考虑有足够的巡检和维修间距,以及2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面积,泵房净高一般不低于3米

  (4)水泵应选择低噪音、节能型水泵,泵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地下式泵房应有通风、排水设施。

  2.电气设计

  (1)用电计量应向供电单位单独申请,动力电缆及通讯电缆要引入泵房控制柜。

  (2>泵房电气设备要求采用质量过硬,业绩好、信誉好的企业产品。

  (3)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3.自控设计

  (1)增压泵房应设计自动控制系统,其水量、水压、水质及泵房运行状况等数据,应传送至供水企业调度中心,自控设备应符合供水企业相关要求。

  (2)增压泵房采用变频泵加储水箱(池)供水方式的,应安装水箱(池)水位安全报警系统及高水位总进水阀联动关闭系统。

  4.管道设计

  (1)增压立管要求放在公共部位的管道井内,水表安装在休息平台嵌墙安装,并根据供水企业一户一表要求安装表箱,应保证抄、换表、维修立管的工作间距,管道及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具体要求符合供水企业相关规定。

  (2)当水表可能发生反转、影响汁量时,应在水表后设止回阀。水表如采用远传水表及远传抄表系统,远传线路宜设置在住宅智能化管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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