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二次供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宁波市二次供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通过改造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理顺相关管理体制,确保广大市民饮用水质量与安全,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对新建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不含单身公寓,下同),二次供水设施(不含消防供水设施,下同),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并由供水企业抄收到户。对现有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成熟一批接管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逐步移交供水企业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后要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水质,实现同网同价同质服务。

  (三)工作目标

  从2011年1月起,对新交付使用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有关技术规程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移交供水企业管理。

  从2011年起到2013年(其中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为试点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据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移交申请,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分批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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