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中水质分析结果的误差——系统误差

水质监测中水质分析结果的误差——系统误差 

  (1)系统误差的定义和特点

  系统误差又称可测误差,指测量值的总体平均值与真值之间的差别,是由测量过程中某些恒定因素造成的。在一定的测量条件下系统误差会重复地表现出来,即误差的大小和方向在多次重复测量中几乎相同。因此增加测量次数不能减少系统系统误差。

  (2)系统误差产生的原因

  1)方法误差 是由分析方法不够完善所致。如在滴定分析中,由于指示剂对反应终点的影响,使得滴定终点与化学计量点不能完全重合。

  2)仪器误差 是由使用未经校准的仪器所致,如量瓶的示值与真实容量的不一致。

  3)试剂误差 是由所用试剂(包括用水)中含有杂质所致,如基准试剂纯度不够。

  4)恒定的个人误差 是由测量者感觉器官的差异、反应的敏捷程度和固有习惯所致,如对仪器标尺取读数时的始终偏右或偏左。

  5)恒定的环境误差 是由测量时环境因素的显著改变所致,如室温的明显变化、溶液中某组分挥发造成溶液浓度的改变等。

  (3)减免系统误差的办法

  1)校正仪器 检测前预先对仪器进行校准,并用校正值修正测量结果,可减免仪器误差。

  2)空白试验 用空白试验值修正测量结果,以消除由于试剂不纯等原因所产生的试剂误差。

  3)对照试验 水样与标准 物质采用同一分析方法在同样条件下测定,求出校正系数:

对照试验计算公式

  用校正系数乘以水样的分析结果,即为校正后的水样杂质含量。或对同一水样进行不同人员、不同单位、不同的分析方法之间的分析对照,以校正现使用分析方法的误差。

  4)回收试验 在水样中加入已知量的标准物质,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检测,观察加标量能否定量回收,并以回收率作校正系数。

回收试验计算公式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