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次供水中的组织管理
(一)自本指导意见颁布之日起,各地的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遵循“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逬 …
(一)自本指导意见颁布之日起,各地的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遵循“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逬 …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摘录)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
第一条 城市供水应当由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实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 境外投资者并购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 …
第一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供水、用水和二次供水标准合同文本 …
第一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共消防用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公共消防用水设施的验收。市政公 …
第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件 甬政发(201 …
(一)接收前置条件 1.纯住宅(不含单身公寓); 2.生活、消防系统必须完全分离; 3.水费全 …
宁波市二次供水主要工作内容 (一)新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直接管水到户 新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项目必须严 …